③選聘一名業務精的財會人員:合作社是一個經濟組織,離不開財務核算。所以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聘請具有專業資格的財會人員。在合作社創辦的起步階段,如果沒有合適的專業財會人員,可聘請當地村級組織的報帳員擔任,也可以委托鄉鎮財務核算中心代理做帳。
④合理設置內部機構:合作社在內部機構設置上,要根據每個合作社實際需要合理設置。對于一些較大型的合作社,可設置辦公室、財務室、技術(供應)服務部、市場營銷部等機構。
2、規章制度建設:規章制度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障,也是合作社在設立登記之前必須要做的一項工作。從目前情況看,不少合作社的章程是套用工商登記的章程范本,或者是其他合作社的章程范本,有的基本制度不夠健全,各項權責不夠分明。
①制定一部符合本社實際需要的、可操作性強的《章程》:章程可以說是合作社的內部“法律”,所以制定好章程是非常必要的。章程的制定可參照農業部示范章程,但不可原文照抄,要對章程的關鍵部分,諸如成員出資、機構設置、財務管理、盈余分配、解散清算等作出明確的規定,章程必須經過充分醞釀、反復修改、討論認可,最后由全體設立人在設立大會時表決通過,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。
②制定一套基本制度:如財務管理制度,理事會、理事長,監事會、監事長工作職責,還有購銷制度、生產技術操作規程、產品質量標準,等等。
3、辦公場所建設:辦公場所是合作社的所在地,也是理事會、監事會處理日常事務和成員聚會、培訓的聚集地,是合作社初期發展的硬件之一。合作社最好設在成員居住集中或者生產集中的地方,有條件的最好自己建設,沒有條件的可租用交通便利的門市房,還可以爭取村干部的支持,把合作社辦公地點設在村部。在辦公場所的建設上,既不要講排場搞豪華,也不能太過簡陋。理事長辦公室、財務室、業務室是必備的,辦公場所還應做到“兩有、兩欄、兩上墻”。兩有是:有牌子、有辦公用具,兩欄是社務公開欄、財務公開欄,兩上墻是章程張貼上墻,制度張貼上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