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切診斷疾病,嚴禁不經確診就盲目投藥:豬群發病時,應及時對已死亡或重癥豬進行剖檢、檢驗等,及時確診,制定合理的用藥措施.切忌亂作主張或憑經驗盲目用藥。
本文介紹一下養豬場合理使用藥物的基本原則,供參考。
一、根據藥物的使用范圍選擇治療藥物
如果有條件,可以定期對本場的病原菌分離后進行藥敏試驗,并根據藥敏試驗結果,選用高敏藥物。在高敏藥物中應首選價廉、易得、使用方便的抗菌藥物。
沒有條件進行藥敏試驗時,應盡量選用本場甚至本地區不常使用的藥物,以達到治療效果。
對于病毒性疾病,一般抗菌藥都無效,目前應用的抗病毒藥大多效果也不確實,應用疫苗預防仍是目前控制動物病毒性疾病最有效的方法。
二、注意了解所選藥物的有效成分
在動物使用抗菌藥時,藥物要用到適當的劑量才能在機體內產生有效濃度,發揮藥物的治療作用。藥量過小,藥物在體內達不到有效濃度,不僅起不到治療疾病的作用,且易產生耐藥菌株。
而超劑量使用,不僅不會增加療效,還會造成豬體內菌群失調,發生內源和外源性感染,很有可能產生毒副作用。
三、注意合理用藥
應當是在豬只嚴重感染時劑量可適當加大,但應注意藥物的毒性。待病情穩定控制后,即可恢復常規用量。
需注意的是磺胺藥在首次用藥時宜使用突擊量,以達到迅速抑菌的目的,然后使用正常有效量,待癥狀消失后再給以2-3次最小維持量。對容易中毒的藥物。應嚴格按說明書使用,其他藥物應按推薦劑量使用。
同時,應根據動物的年齡、懷孕、產蛋、病理狀態以及對藥物的敏感性(肝、腎功能狀態)等因素,適當調整藥物品種、劑量和療程。
四、注意要有足夠的治療療程
一般的感染性疾病可連續用藥3~5天。癥狀消失后,鞏固治療1-2天。磺胺類藥物治療的療程要長一些,但也不宜超過7天。
切忌因停藥過早而導致患畜疾病復發,并產生耐藥性。也不可長期使用同一種抗菌藥。